三部门联合印发危货运输新规!这7类司机将被“终身禁入”?
卡友们,危货运输行业的“紧箍咒”又要收紧了!
近日,交通运输部、公安部、应急管理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这份文件不仅仅是针对企业的,更是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危货司机的饭碗和脑袋!

这份《规范》对人员录用、车辆维护、动态监控、隐患排查都做出了极其详尽的硬性规定。我们为大家提炼了最核心的几点,特别是关于“谁不能开危货车”的红线,请务必看清!
7道“红线”!这些司机将被企业“拒之门外”
《规范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,如果驾驶员存在以下7种情况之一,危货运输企业不得聘用!
1.证件不全:无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。
2.事故黑历史: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。(注意:追溯期是3年!)
3.分被扣光:最近3个完整计分周期内,有1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。(这一条杀伤力极大,意味着只要你近3年有过一次满分记录,就与危货无缘了。)
4.严重违章: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;或者36个月内驾驶营运车超速50%以上;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。(超速是危货的大忌!)
5.毒驾隐患:有吸毒记录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的。
6.身体原因:有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、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。
7.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。

这相当于给危货司机设立了极高的准入门槛,特别是关于“扣满12分”和“超速”的规定,直接把那些驾驶习惯不好的司机踢出了高薪的危货圈。
车辆管理“一车一档”,罐体必须体检!
禁止挂靠:《规范》第二十七条再次重申:“禁止危货车辆挂靠经营”。这意味着“挂靠”这种模式在危货领域将彻底成为历史,企业必须对车辆拥有绝对的控制权。
罐体体检:对于罐车,不仅要看车的合格证,还要看“罐”的合格证。第三十一条规定,日常使用中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,“逾期未检验的罐体禁止从事经营”。
维修受限:运爆炸品、剧毒品的车,必须去具备“危货车辆维修条件”的企业修,路边摊随便修修的日子结束了。

电子运单“四个不一致”算违规
在路面执法中,电子运单将是检查的重点。《规范》第五十九条列出了电子运单的“四种死罪”。
1.没做电子运单;
2.二维码无效;
3.信息不符:运单上的企业、车辆、罐体、司机、押运员、起讫地,和实际跑的不一样。(双人双证交替驾驶除外);
4.货物信息不符:拉的和填的不一样。
这条规定直指“阴阳单”和“私自换车换人”。以后跑危货,必须“人、车、货、单”四合一,缺一不可。
动态监控,屏蔽信号要严肃处理!
对于那些想动歪脑筋,干扰北斗/GPS信号的,《规范》第六十一条放了狠话: “对恶意人为干扰、屏蔽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信号、破坏装置、篡改数据的人员,危货运输企业应当……严肃处理。”

同时,企业必须设置监控超速、疲劳驾驶的预警值。这意味着,你的头顶上不仅有“天眼”,还有企业专职监控员的一双眼睛盯着你。
写在最后
这份《规范》的出台,标志着危货运输行业进入了“精细化、标准化、严管化”的新阶段。对于合规的危货老司机来说,这是好事,因为门槛高了,竞争对手少了,劣币被驱逐了,运价和收入才更有保障。但对于那些习惯了野路子的人来说,这无疑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封杀令。


